政策与程序

退款
争议解决
中途转换课程, 退学和课程延期
考试成绩申诉

与课程相关理由退学的退款

 

退款政策(参考《标准私立教育机构-学生合同》版本3.1)

 

若出现以下情形,博偉国际教育学院应在三 (3) 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
(i) 博偉国际教育学院无法在开课日期开课;
(ii) 博偉国际教育学院在开课日期之前终止课程
(iii) 博偉国际教育学院无法在结业日期完成课程
(iv) 博偉国际教育学院在结业日期之前终止课程
(v) 博偉国际教育学院没有确保所招收的学生达到由学院设定且经 CPE 批准的入学资格,入学资格在课程信息中有注明; 或
(vi) 学生准证申请被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 (ICA) 拒绝。

 

学生应收到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有关替代性课程安排的信息及详情 (如有),如果学生选择退学,则应在接到通知的七 (7) 个工作日内收到全额课程费用的退款。

其他理由退学的退款

 

若学生申请退学的理由不属于与课程相关理由退学的退款中所述的原因,则本院收到学生的书面退学通知后将进行审核,并在七 (7) 个工作日内根据退款政策参照表D向学生退还费用。

退款政策参照表

 

占 [已缴课程费用总额] 的百分比 (%) 若已收到学生书面退学通知
70% 早于开课日期之前30日
50% 在开课日期之前,但不早于开课日期之前30日
30% 在开课日期之后,但不晚于开课日期之后7日
0% 晚于开课日期之后7日

退款冷却期

 

从双方签署《标准PEI-学生合同》日算起,博偉国际教育学院为学生提供七 (7) 个工作日冷却期。

 

在这七 (7) 个工作日内,不论学生是否已经开始上课,学生均可向学院提交书面退学通知,并会收到学院依照本院退款政策提供的最高退费金额 (在退款政策参照表中有注明)。

争议解决政策

  • 博偉国际教育学院设有公正、严谨的争议解决系统。本系统将所有来自外部人员、学生和员工的反馈意见或建议及时存档,并进行快速妥善处理。
  • 在博偉学习期间,学生可能会认为一些事情不公平或不合理,从而产生争议。博偉会根据现有相关程序处理学生的相关学术问题(例如考试成绩申诉),这些程序将优先于争议解决程序。
  • 我们将每一次收到的投诉、争议或上诉事宜作为对我院的重要反馈信息。如果学生有任何相关反馈,可以随时向学院反映,学院有专门的职员负责处理学生的反馈和投诉。我们承诺在21个工作日内解决学生的任何投诉、不满或反馈意见。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学生的投诉未能妥善解决,可以提交新加坡调解中心(SMC)、新加坡仲裁员协会(SIArb)或者新加坡小额赔偿法庭解决。

 

争议解决程序

如果需要我院提供帮助以解决争议,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 你可以将填写好的《学生反馈/投诉处理表格》递交给学生事务部,学生事务经理(HODCSS)会直接受理你提交的表格。在收到反馈后,学生事务经理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在24小时内解决学生的任何投诉和反馈意见。
第二步: 如果你对我院提供的解决方案表示满意,学生事务经理会记录并存档,以便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如果你对我院提供的解决方案不满意,学生事务经理和学院管理层会重新审查反馈内容,并在21个工作日内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第三步: 如果该争议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以提交新加坡调解中心(SMC)、新加坡仲裁员协会(SIArb)或者新加坡小额赔偿法庭解决。

点击这里下载《反馈/投诉处理表格》

中途转换课程政策与程序

中途转换课程政策

 

  • 中途转换课程是指学生从博偉国际教育学院的在读课程申请转换至学院的其他课程。对于本院与合作院校共同开设的课程的中途转换申请,则需根据不同合作院校的规定来处理。
  • 博偉国际教育学院的课程咨询顾问将会为学生提供新课程的学前辅导。
  • 如学生要求从博偉国际教育学院的在读课程转至学院的其他课程,学生必须达到新课程的入学要求且缴清拖欠的在读课程的所有费用 (如有)。
  • 如满足退款条件,博偉国际教育学院将根据学院退款政策把可退款项退还给学生。
  • 中途转换课程的学生在签署新课程的《标准PEI-学生合同》前,必须撤销在读课程的《标准PEI-学生合同》,从在读课程退学。
  • 在读课程的学费保障计划将被取消。签完新课程的《标准PEI-学生合同》后,学生将通过购买新的学费保障计划的方式缴付课程费用。
  • 如学生年龄小于18周岁,必须提供有父母或监护人签字的中途转换课程同意书。
  • 博偉国际教育学院最多需四周时间处理学生的中途转换课程事宜。

 

适用于持学生准证的学生

  • 持学生准证的学生能否成功转到新课程要根据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 (ICA) 是否批准新课程的学生准证而定。
  • 如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 (ICA) 拒批学生新课程的学生准证,学生在读课程的学生准证将在7天内被取消。

 

中途转换课程程序

点击这里下载《中途转换课程申请表》

退学政策与程序

退学政策

 

  • 退学是指学生申请从已经报名或在读课程中退出。
  • 尽管学生签署了《标准PEI-学生合同》,但学院管理层对于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仍然会慎重考虑,了解学生退学的真正原因。
  • 如学生年龄小于18周岁,必须需提供有父母或监护人签字的同意书。
  • 学生退学时需要按规定缴清拖欠的所有费用 (如有)。
  • 如满足退款条件,博偉国际教育学院将根据学院退款政策把可退款项退还给学生。
  • 已缴费用的学费保障计划将被取消。
  • 博偉国际教育学院最多需四周时间处理学生的退学事宜。

 

适用于持实体学生准证的学生

  • 学生须提交学生准证给学院,以便学院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 (ICA) 办理学生准证取消手续。

退学程序

点击这里下载《退学申请表》 

课程延期政策与程序

课程延期政策

 

  • 所有延期课程的申请需递交《课程延期申请表》和相关支持文件,学院才受理。课程延期申请和相关支持文件必须在课程/新学期开课两周前递交给学院。
  • 学生只能申请课程延期一次,且最长延期时限为一年。如不符合要求而无法延期,将被视为退学处理。若学生以后想继续就读,则需重新申请该课程。
  • 课程延期申请由博偉国际教育学院决定是否批准。对于本院与合作院校共同开设的课程延期申请,则由合作院校决定是否批准。
  • 课程延期申请批准后,学生需签署新的《标准PEI-学生合同》或《课程延期确认书》。
  • 课程延期申请不会即刻批准生效,博偉不保证当学生返校后该课程一定开班。
  • 由公司派送来读书的学生,需递交公司开具的延期课程书面同意信。
  • 如获助学金的学生,其课程延期申请不保证一定会被提供助学金的机构批准。如提供助学金的机构不批准,学生可选择取消课程延期申请,在享有助学金的情况下继续完成课程或者坚持将课程延期,如助学金被取消,需自行承担全部课程费用。

 

适用于持学生准证的学生

  • 根据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的规定,国际学生的课程延期申请一旦被批准后,学院将取消其现有学生准证。新的学生准证申请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 (ICA) 审核后的决定。

 

课程延期程序

点击这里下载《课程延期申请表》 

(i) 校内考试成绩申诉程序

appeal_procedure_internal

注:学生对每个单元的考试成绩申诉将缴纳适当费用,如果申诉成功该费用将退还学生。

(ii) 校外考试成绩申诉程序

appeal_procedure_external

注:学生对每个单元的考试成绩申诉将缴纳适当费用,如果申诉成功该费用将退还学生。